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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键期限国债开展预发行(试点)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4-07-18

  上证发〔2014〕46号
 

  各市场参与人、各结算参与人:
 

  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关键期限国债开展预发行试点的通知》(财库〔2014〕72号),国债预发行券种由7年期记账式国债扩大至全部关键期限记账式国债(1、3、5、7、10年期)。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7月31日起,全部关键期限记账式国债(1、3、5、7、10年期)将均开展国债预发行交易。
 

  二、各关键期限国债预发行交易的证券代码如下:采用利率招标的,1、3、5、7、10年期关键期限国债预发行交易的证券代码分别为751801、751803、751805、751807和751800;采用价格招标的,1、3、5、7、10年期关键期限国债预发行交易的证券代码分别为751811、751813、751815、751817和751810。
 

  三、各关键期限国债预发行交易的履约保证金比例如下:
 

     

期限

履约保证金比例

1年期

1%

3年期

2%

5年期

3%

7年期

4%

10年期

5%

   

  请各市场参与人及结算参与人积极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确保国债预发行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顺利开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四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