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发〔2016〕47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规范公司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现予发布实施,请遵照执行。
簿记建档相关参与方应当于2016年11月30日前按照《指引》的规定建立各项内部制度,本所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