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发〔2021〕27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贯彻《证券法》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的相关要求,规范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及编制》(详见附件),进一步完善了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现予以发布,并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所于2020年11月27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及编制>的通知》(上证发〔2020〕86号)同时废止。本所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指引不一致的,以本指引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及编制(2021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