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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若干条款修改的答记者问

2017-04-14
问:今天,上交所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主要做了哪些调整?调整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为完善交易所债券回购业务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涉及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若干条款进行了修改,新规自2017年5月22日正式实施。本次新规调整主要涉及两方面内容:一是修改质押式回购计息规则,计息天数从回购期限的名义天数修改为资金实际占款天数,以消除名义计息天数规则下由于周末和节假日因素导致的回购利率大幅波动,同时将全年计息天数从360天改为365天;二是修改质押式回购收盘价计算方法,由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修改为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小时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以提高回购收盘价稳定性。
  近年来,随着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量不断增加,交易所回购市场参与者群体不断扩大。为更好地服务市场参与者,上交所和中国结算共同研究完善回购业务管理,新规优化了回购利率计息规则和收盘价计算方法。新规的实施将有助于促进交易所市场回购利率稳定,方便投资者更好地参与交易所回购市场。下一步,上交所将进一步优化质押式回购投资者结构,完善回购产品体系,促进回购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新闻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