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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6-09-09
各市场参与人:
  为促进债券市场发展,健全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管理,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制定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16年9月23日前反馈至中国结算、上交所、深交所。电子信箱:zqhg@chinaclear.com.cn,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恒奥中心A座,邮编:100033。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
  2.关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九月九日